分手后的前一个月,他做过一些不太体面的事,比如频繁发消息、半夜打电话、守在她家楼下。那些在他清醒时明知没什么用的事,偏偏在半夜喝了点酒,或情绪崩溃的时候,又忍不住去做。
所以时之序把他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。
他是后来从林璐瑶的qq空间里翻到一张合照,才知道她国外的学校已经定了,签证也批下来了。那张照片发在平安夜,一张温暖而明亮的聚餐场景,她坐在画面一角,低头切蛋糕,穿着浅灰色毛衣,看起来安静又稳妥,过得很好。
江燧觉得,分手之后还一遍遍去挽回对方,确实挺丢脸的。
他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,低声下气、反复试图联络、连她家楼下的路灯什么时候关的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真他妈不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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叁天之后,江燧收到了那封信。
它装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,被夹在楼下信报箱里最下格,印着他家的门牌号。没有寄件人名,没有邮戳和邮票。像是某人亲手塞进去的。
他原本想随手扔掉,直到看到信封上他自己的名字。
熟悉的字体,工整而力道偏重的笔迹,有自然带出来的偏锋。
他站在信报箱前很久,周围是来来往往拖着书包和垃圾袋的邻居,灰扑扑的楼道光线。他把信翻过来,又翻回来,试图再找出更多的线索。
指尖有点冷,心跳却莫名快了一拍。
最终他还是拆开了它。
只有一张信纸,但字写得密密麻麻。那一瞬间,他想起很多她写在作业本边角、便利贴、甚至自己手背上的字,有时是公式,有时是摘抄的诗歌,有时只写他的名字。
他只读到第一行,心就突然地坠下去——
「江燧:我应该已经在去加拿大的飞机上了。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这封信。说实话,我也不确定你还会不会在意。不过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,就写下来。」
江燧走几步坐到楼梯间的台阶上,把信读完,读得非常慢。
「我早就想换一个地方生活了。我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拎得清,我也没什么清楚的目标。从小我就不是一个容易感到开心的人,虽然一直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,看起来还算融入,但其实我心底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,有时候,我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出生过。
所以,我离开,是因为我想看看能不能有一点新的可能。
你其实是个很好的男朋友,虽然你也很烦,很爱吃醋,脾气暴得吓人,但我的毛病其实更严重。你也是一个很好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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