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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4章 大案

可以预见得了。

即:奴隶状告主人,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,地方官府都绝不能听取、采纳;

而是应当将打算状告主人的奴隶,打板子扔出衙门。

至于你说,奴隶主是打算谋反,亦或谋朝篡位?

不好意思,还是一样。

做奴隶,就应该对奴隶主忠心。

做子女,就应该对父母有孝心。

哪怕主人、父母要谋朝篡位,要举兵造反,作为奴隶、子女,也应该先父母/主人之忧而忧,后父母/主人之乐而乐。

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,首先要求奴仆忠于主人、子女孝顺父母。

而后,在此基础上,才要求所有人忠于社稷,忠于君王。

在这种情况下,非公室告这种‘诉讼权否定’制度的存在,也就是可以理解得了。

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,一个胆敢状告主人——宁愿被官府乱棍打死,也要状告主任的奴隶,才会那么的引人注目。

和百姓除非活不下去,否则就不可能造反一样。

若非别无他法,奴隶也同样不可能在‘非公室告’的范畴内,没有意义的状告自己的奴隶主。

既然告了,那就说明这个奴隶,受到了骇人听闻的非人待遇,以至于他宁愿拼死,去争取一个约等于零的可能性,也不愿继续忍气吞声。

于是,汉天子荣四年夏,河东郡。

奴隶栾大,状告主家师氏,伙同郡守周阳由,篡改履历籍簿!

原本汉人出生的奴隶,在掌握财富的师氏,以及掌握权力的周阳由合力‘编排’下,最终被记录为了外族奴隶!

这样做的目的显而易见——是为了按照天子荣所颁行的新制度,来占‘外族奴隶减免奴隶税’的便宜。

结果奴隶栾大,实在实在忍不下去了;

又不敢再河东郡告,便跑到了隔壁的河内,一直诉状,将主家师氏和河东太守周阳由,都一纸诉状给告了上去。

状告动机,栾大也说的很明白:委身为奴,已经很对不起列祖列宗了。

再被师氏、周阳由归为外族蛮夷,栾大实在咽不下这口气。

——做奴隶哪怕卑贱,也终归是汉人奴隶,不是完全不能接受。

可你师氏、周阳由,居然把俺栾大的身份窜改成蛮夷?

这不是拿人当霓虹人整吗……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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