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言之,主打的就是一个:听爸爸的话。
为了‘听爸爸的话’,子女甚至可以违背汉律,并且在一定程度上,免遭法律的制裁。
比如,偷盗。
按照法律规定,自然是有罪,要被砍断手指,并判处徒刑。
但倘若是为了父亲——为了让老爹喝一口热汤,才从何必邻居家偷偷拿了点,那就没关系了。
大致的逻辑为:偷盗固然有罪。
但孝顺父亲的德行,却也有着极大的榜样左右,指的嘉赏。
为了向父亲尽孝,而甘愿违背法律、甘愿接受法律惩罚,更是一种孝道的体现!
所以,儿子为了给父亲尽孝,才间接、不得已,在一定程度上违反法律的,在如今汉室基本不会受到惩罚。
以孝治天下嘛。
孝字大过天,甚至大过法。
孝,就是汉家最大的法。
就连堂堂天子之身,都要被这一个字压得直不起腰、挺不起身。
这,还只是子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,以及‘孝道与法律之间’的存在关系、先后排序。
妾室与丈夫、奴隶与奴隶主,就更是一边倒的绝对从属关系了。
前者不必赘述——在这‘夫为妻纲’,妻子都无法在丈夫面前获得平等地位的古华夏,本身就是以私人财产性质存在的妾室,就更没有任何反抗丈夫的话语权了。
在后世,某些影视剧作品中,会出现妾室与正妻争宠,以至于男主角宠妾灭妻,更或是宠爱妾生子、厌恶妻生子的桥段。
然而事实上,这种情况在真实的华夏历史上,却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。
因为在后世人的思维逻辑、脑海路当中,妾室,是小老婆。
小老婆也是老婆。
虽然没有正室‘大’,但也终归是一个层面的东西、一个物种,不过就是大小——类似百元大钞和五十元、二十元之间的差距。
然而,真实的情况却是:无论是在男主角,还是在正妻——乃至于妾室自己的眼中,妾室,都是毋庸置疑的财产。
妻,是娶回来的,是嫁过来的;
是三媒六娉、三书六礼‘求’来组建家庭的。
而妾,则是买回来的。
就像出门上街,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小猫或小狗,想带回家好好撸一撸,便钱买下。
买回家之后,是喂狗粮还是喂骨头,是当儿子养还是当畜生养,是让它看门还是撅屁股,自然都是由钱把它买回来的主人说了算。
听话了,就给扔块骨头,夸两声‘好狗’,甚至是搂一搂,鼓励鼓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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